权责事项 | 所出资企业发行债券审核 |
---|---|
履职方式 | |
设定依据 | 1.《企业国有资产法》 |
追责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责任处室(单位) | 产权管理处 |
备注 |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省属企业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省属企业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41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82号 闽ICP备10202222号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68658
中文域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