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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省财政厅企业处 发布时间:2022-01-14 09:31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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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统一部署,我省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截至目前,省属和各市、县(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75家,划转国家资本129亿元,已到账分红收益5.2亿元划转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民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为有效落实划转工作,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福建证监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摸底核实情况,制定划转方案,协调解决难点,跟踪督促落实。针对划转企业多,兼有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国企混改、兼并重组企业等,一次划转难度大的情况,我省采取“先易后难,分批划转”方式,加快划转步伐。 

    省财政厅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划转的国有股权专司专户管理和运营,隔离运营管理风险。同时,制定下发通知,明确2021年股权收益收缴相关工作要求,并督促执行。截至目前,划转首年收益收缴工作已顺利完成,保障了划转股权的收益权。此外,强化收益管理,严格按规定谋划投资运作,目前已完成首笔收益运作,认购划转对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1.94亿元,推动划转股权收益增值。 

    下一步,我省将研究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和收缴资金使用办法等配套制度,完善委托管理股权相关机制,强化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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