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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来源: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1-19 15:2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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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开展国有企业责任约谈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大整改追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国务院国资委于2021年2月出台《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国资发监责规〔2021〕14号),明确国资委将针对国有企业发生的重大问题、资产损失或风险隐患以及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事项开展责任约谈工作,并要求企业要自觉接受和配合约谈工作,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为持续优化我委国资监管职能,改进国资监管方式方法,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提升业务监督层面力度,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福建省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约谈规则》)。

  二、出台《约谈规则》的意义

  出台《约谈规则》对我委督促各所出资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强化监管协同。此次制定《约谈规则》是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委内各处室提升监督力度、丰富监督手段的重要方式,更是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可以利用《约谈规则》作为我委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有力抓手,从而有效强化监管协同。

  二是提升监督效能。2020年12月,我委出台《福建省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福建省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在揭示企业风险问题、促进企业有效整改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此次制定《约谈规则》与上述两个规则形成统一机制,能够更进一步针对风险问题的责任人,压实主体责任,提出监管意见,提示责任风险,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挽回资产损失,消除不良影响。

  三、《约谈规则》的主要内容

  《约谈规则》从约谈工作的意义和定义、可以开展约谈的情形、约谈工作流程、被约谈企业工作要求、国资委工作职责五个方面共二十三条,对约谈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一部分:约谈工作的意义和定义。一是责任约谈的意义。《约谈规则》是为了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开展所出资企业责任约谈工作,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二是责任约谈的定义。责任约谈是指针对所出资企业部分重大事项,我委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告诫谈话,提出监管意见建议、责令整改追责的监管措施。

  第二部分:可以开展约谈的情形。明确了在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存在问题、违反党和国家法规制度、企业日常经营存在突出问题或重大风险隐患、可能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和严重不良后果但尚未启动追责工作、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瞒报漏报有关事项、各类整改工作开展不力、对外工作存在严重不当行为和其他需要开展责任约谈等10种可以开展责任约谈工作的情形。

  第三部分:约谈工作流程。对约谈的启动工作、通知书的下发、参加约谈的人员、约谈形式、约谈内容、做好约谈记录等事项做了详细规定。

  第四部分:被约谈企业工作要求。要求被约谈企业收到通知书后,应及时确认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并反馈书面陈述材料。约谈结束后,被约谈企业要制定并报送有关整改工作方案,主动采取措施,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开展追责工作,“举一反三”排查风险,及时报送整改工作报告。

  第五部分:国资委工作职责。国资委在责任约谈工作开展过程中,一是应当对企业进行指导督促和评估,将责任约谈作为各类企业考核的参考;二是对责任约谈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送并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定期汇总分析约谈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四是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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