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1-09 00:00 浏览量:{{pvCount}}
相关文章: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都将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作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国办发〔2017〕38号)。省国资委牵头起草《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作了充分研究。12月1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现已由省政府办公厅以闽政办〔2017〕150号文予以转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4部分内容,即目标任务、调整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手段、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明确管资本的四项重点工作,即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提出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总目标。细化五大任务,包括职责定位更加明确、依法监管扎实推进、企业活力显著增强、监管效率不断提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二)调整优化监管职能

从5个方面提出了职能转变的具体措施:一是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精简监管事项,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四是整合相关职能,提高监管效能。五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三)改进监管方式手段

提出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强化监督问责的思路,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依法监管,实施分类监管,推进阳光监管,优化监管流程。

(四)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从调整内设机构、完善权责清单、坚持试点先行、完善法规制度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三、主要特点

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相比,考虑我省实际,《方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体现产业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业和基础设施产业集中。二是明确企业责任。提出对国有企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严肃追究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企业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三是精简监管事项。与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精简43项监管事项相比,提出取消9项、下放10项监管事项,暂不列明授权事项。四是细化落实措施。结合省国资委工作情况,对落实方案提出细化措施,从调整内设机构、完善权责清单、坚持试点先行、完善法规制度四个方面考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