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公出国(境)费48.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洽谈、交流培训以及有关财务审计、业绩考核等工作。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4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0人次。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4.25%,主要是: 同比2016年新增3个团组,1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3.57万元。主要用于央企对接工作、各省、市、地区来榕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5批次、接待总人数203人。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21.62%,主要是: 比去年同期增加接待10批次,人员138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12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9.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同比上年支出增加4.12万元。主要是: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发1台车辆,办理车辆购置税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上年支出下降53.72%,主要是:我委能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不断降低车辆运行和维护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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