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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8-25 17:34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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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资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4.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2.39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42.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洽谈、交流培训以及有关财务审计、业绩考核等工作。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5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0人次。与2015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42.49%,主要是:2015年底的1个跨年度出访团组在2016年初结算报销(金额5.25万元),按规定不占用次年因公出国(境)额度指标,调整后2015年和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基本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11万元。主要用于央企对接工作、各省、市、地区来榕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批次、接待总人数65人。与2015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1.88%,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0.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不变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上年支出下降53.99%,主要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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