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
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
各所出资企业,省产权交易中心: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和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管理,增强投资项目论证阶段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经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所出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国资委
2016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出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企业,是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各级企业。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投资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一)股权投资,包括企业设立子企业、对子企业增资、股权收购和股权置换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技术)改造投资等;
(三)中长期金融类产品投资,包括证券投资、保险投资和金融衍生品投资等;
(四)房地产投资等其他投资。
第四条 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项目投资完成后所进行的综合评价。通过对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进行调查和全面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偏差和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对策建议,以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和决策水平,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五条 项目后评价应注重投资项目对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技术进步、投资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响。
第二章 项目后评价原则
第六条 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应当确保所依据数据的客观可靠,确保评价结论的公正性和对策措施的可行性;
(二)科学规范的原则。项目后评价应当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规范运作,在分析项目实施现状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引导企业正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
(三)全面、真实的原则。项目后评价不仅要分析项目投资过程、生产经营过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而且要分析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项目发展的后劲和潜力,确保项目后评价内容的全面、完整、真实。
(四)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企业是投资主体,也是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实施主体,企业要研究制定后评价工作制度,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五)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各级出资人为主负责其下一级全资、控股子企业项目后评价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可向下越级抽样调查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情况。
第二章 项目后评价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 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都应开展项目后评价。
第八条 因客观原因导致在建投资项目停建或建设进度延误超过六个月,应及时专题进行评价并报告出资人。
第九条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和总结,可根据项目的大小、类型、委托要求和评价时点等实际情况有所区别、侧重和简化。
第十条 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立项决策阶段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等;
(二)项目准备阶段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合同及投资协议的签订、项目设计、资金来源和融资方案、采购招投标、开工准备等;
(三)项目实施阶段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合同及投资协议的执行、项目“三大控制”(进度、投资、质量)、资金支付及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
(四)项目运营阶段评价。主要包括项目验收、运营和财务状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第十一条 评价项目实施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经济目标评价。主要包括投资、收益、营业收入、成本、税利、投资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现实情况。重新测算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经济评价指标、偿债能力等。
(二)项目技术目标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以及安全性、资源、能源合理利用水平率等;
(三)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主要包括项目污染控制、地区环境生态影响、环境治理与保护及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等;
(四)项目管理评价。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体制与机制、项目管理水平、经营者水平和能力等;
(五)项目持续能力评价。主要包括资源、环境、生态、物流条件、政策环境、市场变化以及自身竞争能力等。
第十二条 项目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
通过分析成功的经验与失误的教训,为今后项目的投资决策或改进方案提供参考和借鉴。对因决策失误或投产后经营管理不善或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改变导致生产经营处于困境的项目,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对发展前景不乐观的项目制定补救或终止方案,使项目尽快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章 项目后评价依据和方法
第十三条 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国家、省政府、省国资委关于投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国资委国有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文件、企业董事会关于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的相关规章制度、初步设计文件、环境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招投标文件、主要合同、工程概算及工程概算调整批复文件、监理报告、竣工验收和结算资料、审计和稽查的结论性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相关的批复文件、生产期间的经营管理资料等。
第十四条 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分析评价方法是对比法,即根据后评价调查得到的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立项时所确定的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以及其它指标,找出偏差和变化,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和经验教训
第四章 项目后评价组织和实施
第十五条 企业应做好本企业及纳入本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制定本企业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及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后评价承担机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时间、经费保障等内容。
第十六条 企业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或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实施。企业组织实施的,应由企业投资管理、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共同参与。企业聘请中介机构实施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遵循项目后评价的基本原则,完成后评价工作,并对项目后评价报告质量及相关结论负责,同时承担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相应的保密责任。
第十七条 承担项目后评价中介机构,凡是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的机构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后评价承担机构。
第十八条 开展后评价的投资项目,已投入正常运行的,其持续运行的时间应不少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企业应当在项目运行后36个月内或收到出资人项目后评价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见附件)。
金融类产品投资项目后评价按年度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 项目完成的含义是:股权投资项目指工商登记手续完成或产权交割手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完工投产(或竣工验收);房地产投资项目交付使用(或竣工验收);其他投资项目指全部资金到位或交易完成。
第五章 项目后评价应用和问责
第二十条 项目后评价成果经企业董事会通过后,有关经验、教训和政策建议应当作为企业编制、修订规划和投资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应当作为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企业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情况和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作为企业管理绩效评价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项目后评价承担机构应当对项目后评价报告质量及相关结论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评价结论严重失实等情形的,根据情节和后果,由企业依法追究其责任,不得再聘任该机构承担评价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企业应当依据本指引,制订本企业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企业所承担的政府公用及基础设施类投资项目,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后评价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指引印发前企业已投资完成项目,企业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纳入后评价计划(2011年以来投资完成项目)。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参考格式
××××××××××项目
后评价报告
××××××(编制单位)
××××年××月
目 录
项目后评价实施单位
参加项目后评价人员名单
报告摘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情况简述
概述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业主、项目性质、特点,以及项目开工和竣工时间。
(二)项目决策要点
项目建设的理由,决策目标和目的。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决策批准生产能力,实际建成生产能力。
(四)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周期各个阶段的起止时间,时间进度表,建设工期。
(五)项目总投资
项目立项决策批复投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及调整概算、竣工决算投资和实际完成投资情况。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资金来源计划和实际情况。
(七)项目运行及效益现状
项目运行现状,生产能力实现状况,项目财务经济效益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的总结与评价
(一)项目前期决策总结与评价
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决策过程和程序。项目评估和可研报告批复的主要意见。
(二)项目实施准备工作与评价
项目勘察、设计、开工准备、采购招标、征地拆迁和资金筹措等情况。
(三)项目建设实施总结与评价
项目合同执行与管理情况,工程建设与进度情况,项目设计变更情况,项目投资控制情况,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情况。
(四)项目运营情况与评价
项目运营情况,项目设计能力实现情况,项目运营成本和财务状况,以及产品结构与市场情况。
三、项目效果和效益评价
(一)项目技术水平评价
项目技术水平(设备、工艺及辅助配套水平,国产化水平,技术经济性)。
(二)项目财务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情况,项目领导班子情况,项目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情况,项目经营管理策略情况,项目技术人员培训情况。
(三)项目经营管理评价
项目资产及债务状况,项目财务效益情况,项目财务效益指标分析和项目经济效益变化的主要原因。
四、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项目环境节能减排效益评价
项目环保节能减排达标情况,项目环保设施节能减排及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环境影响和生态保护。
(二)项目的社会效益评价
项目的建设实施对当地(宏观经济、区域经济、行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对当地就业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影响,对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影响。
(三)安全工作评价
项目建设实施安全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项目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
(一)项目目标评价
项目的工程目标;技术目标;效益目标(财务经济);影响目标(社会环境和宏观目标)。
(二)项目持续性评价
根据项目现状,结合国家的政策、资源条件和市场环境对项目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预测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项目内部因素和外部条件等方面评价整个项目的持续发展能力。
六、项目后评价结论和主要经验教训
(一)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综合分析评价之后,对项目的成功与否做出结论。成功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哪些经验需要进一步借鉴;失误主要问题出在哪里,什么原因。是决策的责任,执行的责任,技术的责任还是管理的责任,要认真分析,分类说明。
(二)主要经验教训
通过评价分析说明值得总结的经验、值得吸取的教训,认识和体会等。
七、对策措施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