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委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制度》经2014年4月3日委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政府国资委
2014年5月7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委机关退休干部工作,保证退休干部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委机关退休干部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我委机关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在委党委和委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政治部牵头,办公室、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委党委对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责
1.党委书记对退休干部工作负总责,分管退休干部工作的委领导负具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确保退休干部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
2.加强对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重视退休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党委每年至少听取1—2次退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涉及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退休干部退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确保退休干部医疗、生活待遇的落实。
4.坚持走访、看望制度。每年走访、看望退休干部1次,厅级退休同志由委领导负责走访、看望,处级退休同志由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走访、看望。
5.坚持通报工作情况制度。每年1-2次向退休干部通报工作情况,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邀请原委老领导参加。
6.与即将退休的干部进行谈话,听取意见,并妥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委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委领导及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下设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同志组成。
2.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的领导下,具体指导、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做好退休干部工作。
3.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2次会议。听取退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退休干部工作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对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并及时向党委报告。
4.积极为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在工作经费、工作用车等方面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保证。
(三)政治部职责
1.负责承办党委及委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退休干部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定期向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工作指导。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与材料、组织参加重要活动等相关工作。
3.负责制定年度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负责向退休干部通报工作情况的组织工作,了解掌握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委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5.及时通知有关处室提前做好即将退休人员的工作移交。负责退休干部的退休批件、工龄、工资及各项补贴费、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办理退休干部有关证件的发放工作。
6.负责组织二级保健对象进行体检。
7.会同机关党委、办公室等处室,安排对生病住院退休干部的慰问探望、节日慰问和困难补助工作。
8.协调安排并会同有关处室做好退休人员病故后的丧事处理和善后抚恤工作。
9.负责对退休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并组织开展有益退休干部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四)办公室职责
1.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及保障落实工作。
2.负责安排退休干部参加会议、学习、就医等用车及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退休干部的报刊订阅和相关文件提供。
4.负责向退休干部定期进行工作情况通报的材料准备。
5.负责退休干部活动室的建设、设备配置和修缮工作。
6.协同政治部做好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期间的慰问和节日慰问工作。
7.会同政治部做好退休人员病故后的丧事处理和善后抚恤工作。
8.按政策规定及时办理退休干部费用的报销手续。
(五)机关党委职责
1.加强对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领导,做好退休干部的党建工作,经常了解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情况。
2.负责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保障落实工作。
3.做好退休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退休干部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4.组织退休党员干部参加党内的有关各项活动,按规定发放有关学习材料。
5.协同政治部做好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期间的慰问和节日慰问工作。
四、政治学习
(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1.对国家、地方、本委出台的重大决策、政策、规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及时向退休干部传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要上门传达。所阅文件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提供给负责退休干部工作的人员传递。
2.组织退休干部参加委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1—2次全委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办公室每年适量为退休干部订阅报纸、刊物,供阅读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退休干部座谈会,委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由委领导通报一年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退休干部对机关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生活和医疗保障
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干部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退休干部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原则上与机关在职人员同时进行。
(三)生病住院
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期间,政治部组织做好探视工作,探视病人标准按委里有关规定执行。
(四)走访慰问
经常关心退休干部的身体、生活、思想状况,坚持做到“四必访”,即: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时、家庭有困难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对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退休干部要经常保持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六、党支部建设
认真落实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