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船舶集团)是福建省属重要骨干企业,主营业务包括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修造、新能源装备制造及现代服务、木材加工及木竹制造等,注册资本8亿元,年造船能力300万载重吨,木材加工能力100万立方米。
为加快推动省船舶集团创新转型升级,着力打造福建省重型钢结构建筑领域的行业领先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共选聘马尾造船钢结构分公司(筹)职业经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选聘范围
(一)选聘职位
1.常务副总经理1名;
2.总工程师1名。
(二)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选聘岗位职责
(一)常务副总经理
1.协助总经理进行战略规划管理;
2.负责市场营销管理;
3.负责生产组织协调,健安环管理;
4.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财务、成本、人力、行政等制度;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总工程师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管理,含投标管理、成本管理、施工技术和计算管理等制度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标准;
3.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吊装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方案;
4.负责施工质量和安全;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任职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较强的执行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钢结构相关领域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3年以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优先。
大中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执行。
3.熟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总图设计的优先。其中,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结构工程或钢结构专业),常务副总经理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结构工程或钢结构专业)、熟悉市场营销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或责任事故影响期或受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3.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的;
5.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薪酬待遇
职业经理人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构成,总额参照行业同等水平,经协商一致确定。
五、选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背景调查、试用期考核、正式聘用程序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以适当方式提前告知。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报名统一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岗。应聘人员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填写签字后将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fsigchr@fsigc.com(文件命名规则:应聘职位+姓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时需提供下列材料(PDF格式):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3333602
联系人:雷女士
报名邮箱:fsigchr@fsigc.com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到福建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查看)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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