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基础性工程,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国企活动,推动廉洁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融入生产经营、融入日常监管,以“清廉国企”建设新成效护航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上半年,所出资企业实现资产总额3516.9亿元、比增25.76%,营业收入255.93亿元、比增94.58%,利润总额9.47亿元、比增76.02%。
突出教育先行,拉紧崇廉抵腐的思想防线。一是注重党性锤炼。挖掘泉州独特的世遗文化以及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打造“1+N”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制作《走进泉州古城,弘扬刺桐清风》精品党课,开发6条清廉文旅精品线路,组织党员职工现场学习5700余人次。策划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国资国企建新功”主题系列活动,创新园区红色直播间、工地红色广播站、红色情景课堂等特色载体,增强党性教育感染力穿透力。二是注重纪法宣教。研究出台《所出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指引(试行)》,编制国资监管法规与制度汇编,推动企业建立电子法规库。组织企业举办“清廉文化节”,开展“创廉比拼晒”,综合运用手工示廉、鲜花簪廉、古装体廉、声音倡廉等沉浸式宣教方式,不断提升党员职工纪法意识。三是注重反面警示。编印《泉州市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并通过召开廉政教育工作会议,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四是注重以家助廉。把家风建设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拍摄《古厝里的家风》专题视频,编排家风主题情景剧《回头》,开展廉洁家访活动,组织家属进企业,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助廉倡议书”等,持续深化家风教育。
突出制度保障,构建分级分类的监管体系。一是健全监管制度。在现有监管制度基础上,又陆续出台或修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项报告制度、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性文件,消除监管盲点。比如,针对企业投资项目多、投后管理不到位问题,出台《所出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规定》,强化投资项目闭环管理。二是完善公司治理。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所出资企业28家重要子企业均落实董事会职权,35家权属企业均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五责五联”党建工作机制,健全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决策规则,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加快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科学决策机制,获评福建省新时代党建优秀案例。三是加强合规管理。开展“合规管理强化年”活动,推动所出资企业设立业务部门把关,合规管理部门审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三道防线”,探索深化法治框架下法律、合规、风控协同运作的有效路径。开展对标管理提升行动,组织所出资企业完善内控制度170余项,从制度上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突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问效的震慑力度。一是贯通各类监督。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出台《加强出资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联动工作措施》等文件,推行企业审计监督、财务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情况向党委报告制度,推动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企业内部监督等统筹衔接,打造联动一体的“大监督”格局。二是建设监管系统。建设泉州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强化对“三重一大”、产权管理、薪酬分配、债务风险等全过程动态监管,推动国资监管向数字监管、智慧监管转变,提升整体监督效能。三是抓好监督检查。先后开展采购业务、投资项目、供应链贸易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调查,督促整改问题133个,提出审计建议22条。组织工程项目、粮食购销、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检查30余次,查纠问题50多个。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深化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细化工作操作规程,先后对5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执纪问责,处置问题线索32件,立案12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5人次。
突出协同贯通,铸牢穿透落实的责任链条。一是力促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贯通。完善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4张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机制41条措施及23项会商沟通事项,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一贯到底。二是力促管党治党与经营业绩考核相衔接。优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绩效评价办法,作为所出资企业“1+1+6+N”综合业绩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与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奖金挂钩,作为调薪、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三是力促问题整改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抓好巡察反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堵牢漏洞、完善治理,把巡察、审计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比如,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属国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严格招投标管理和监督,已成交项目2566宗,交易金额149.58亿元,降低采购成本10.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