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泉州市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坚持用好“个人事项报告、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综合考核评价”三个抓手,从严落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有效推进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严格报告制度,增强政治素质。将企业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政策宣传、指导提醒、审核把关环节,引导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全面、准确了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梳理易错易漏点,采取全面普及、重点提示等方式,指导规范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查核方式,每年度开展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强化查核结果运用。严肃处理存在漏报、瞒报的企业领导人员,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对党组织忠诚老实、廉洁从业。
推行契约管理,激发创业活力。严格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扭住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这个“牛鼻子”,落实所出资企业经理层“一人一岗”签订差异化的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将岗位契约化、业绩合同化,明确责权利、实现硬约束,做到“人人肩上有指标、所有指标有人扛”。推动所出资企业权属企业按照经理层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带动破解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难点,有效调动企业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
注重考核评价,树立业绩导向。联合泉州市委组织部制定《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为规范开展企业领导人员年度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提供制度依据。科学设置考评内容,立足所出资企业所处不同阶段的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注重政治引领,突出实绩导向,提出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履职业绩等要求,有针对性设置年度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若干指标,明确相应评价标准,确保考评有“尺”可量。采取量化考评办法,按照参加考评不同主体、民主测评不同指标、各项指标不同评价等次设置不同的权重或分值,形成多维度量化考评体系,不断增强考评精准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形成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不一样”的导向,把企业领导人员年度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选拔任用、交流使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薪酬分配和激励保障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企业领导人员把心思和精力聚焦到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