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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收官

来源:泉州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12-30 10:28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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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方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一项民生工程、养老工程,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泉州市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截至12月15日,涵盖央企、省属、市属及县属企业在内的30684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3084名党员移交至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居)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集中移交工作顺利收官。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泉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我省部署要求,细化并出台《泉州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职责分工、进度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明确了移交流程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在泉州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指导各级国企业与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接工作。  

  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泉州市国资委加强与省国资委的沟通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并积极解决在推进过程中的共性问题。通过建立央企省企、县(市、区)管委会、市属企业工作群的方式,及时解答协调问题困难。各级国有企业作为移交的责任主体,认真做好退休人员信息采集、核实、整档等工作,主动对接属地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作为接收的责任主体,精心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所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居)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加强督促指导,全力推进移交  

  为加快推进移交工作,了解并协调解决移交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小组到县(市、区)、管委会开展专项调研。按照“先接收后完善”、“应简则简”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组织开展“组团集中对接活动”,顺利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集中移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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