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水务集团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为本”,以紧盯诉求件办理“是否满意”和“办理次数”2个关键要素,以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堤增效益”行动为契机,实施群众诉求件办理处置分级预警,进一步完善服务投诉办理程序,提升诉求件办理质量,避免诉求件高频流转。
一是实施首接责任制。按“首接负责制”原则由,主体责任单位全程监控、处置派发至本单位的诉求件,接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对诉求件进行核实确认,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需在本单位工单处理时限6小时内予以回单,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需在接件后24小时内回单反馈,除已明确有第三方责任单位外,主体责任单位不得随意退单、不得推诿责任、不得久拖不决。
二是实施2级预警。若诉求件第1次办理结果不满意,启动第2次办理,在诉求件标题中注明“重新办理”标识,进行2级预警,要求承办单位分管领导要牵头办理并跟踪督办到位;若诉求人联系电话为公开的,要求承办单位做到100%电话回访,若回访结果不满意,要查明原因并做好服务补救干预;对过高诉求、恶意缠诉等无理诉求,及时呈报领导审批,可提交依法依规办结说明,向12345平台申请依法依规办结;客观上无法短期解决的,可提交跟踪办理说明,向12345平台申请跟踪办理;做好与诉求人沟通过程完整记录。
三是实施3级预警。若诉求件第2次办理结果仍不满意,启动第3次办理,在诉求件标题中注明“再次办理”标识,进行3级预警,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办理并跟踪督办到位;并按既定预警规范重新办理,纳入市级12345平台月、季度通报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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