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完善监管制度。“十三五”期间,在股权投资、项目建设、人事管理、责任追究、业务接待等领域出台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28个。
实现“清单式”监管。制定24项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和13项投资负面清单,取消监管事项5项,下放监管事项10项,清单内项目企业自主决策、自行负责,清单外项目严格把控,实行全流程跟踪和动态管理。
构建“大国资”监管格局。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联席会议和处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出台《加强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加强对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制。将6家集团公司列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并在武夷集团、建设集团、实业集团、旅游集团等4家企业配备安全总监。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所出资企业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所出资企业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41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82号 闽ICP备10202222号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68658
中文域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