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实施《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10月14日,市国资委与市林业局签署“国有企业+国有林场”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合作协议,开展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公园基础设施等板块战略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我市绿色产业发展,共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市国资委以及城投集团、国投集团、交投集团、文投集团、市花木公司、市园林建设公司等国资系统有关负责人,市林业局及闽侯白沙、永泰大湖、连江、罗源国有林场等林业系统有关负责人出席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负责人表示,通过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国有企业+国有林场”合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服务山水城市、生态城市建设,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的具体行动,必将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国有林场全面融入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接下来,双方将认真履行协议约定,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服务保障,积极协调解决合作项目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合作项目早落地,早见效,更好地在“重点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中发挥市属国企战略支撑、产业引领和民生保障作用。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省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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