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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出行,福建高速在行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03 11:19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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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同年11月18日,根据公安部请示,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为什么定在12月2日?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根据上级要求,省高速集团积极响应,成立领导小组开展研究部署,结合十二月第一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决定开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和第四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及时下发活动方案通知,明确各所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业务特点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

  在第9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省高速集团联合福建1007交通广播开展安全宣传信息发布活动,在全省高速公路沿线250多面大型龙门架情报板上24小时不间断发布“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遇事故: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请勿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共同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行车环境。

  莆田高速公路公司突出“三聚”全力抓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聚焦培训教育,安全思想意识不断提高:11月30日,养护中心采用“线上+线下”宣传模式,紧扣“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开展养护施工安全培训,特邀辖区高速交警三大队到场指导授课。聚力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水平不断优化:连日来,司属各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及时查找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征管所加大穿越车道监管力度;服务区强化路面保洁作业安全管控;养护中心组织人员力量加强路面和作业场所排查;综合执法人员重点加强“两客一危”、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检查。聚心志愿服务,宣传教育氛围不断浓厚:充分发挥莆田高速“一路帮”志愿服务优势,擦亮志愿服务“金名片”。志愿者—综合执法人员走访运输企业;志愿者-综合执法人员走村入户;中心站区志愿者设置12处便民服务台,“三股力量”有效引导过往司乘人员、运输企业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出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

  泉州高速公路公司紧扣“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组织各单位志愿服务者在服务区、收费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发放宣传品、张贴海报、提供现场咨询,宣传行车安全知识及相关安全法规政策;联合地方乡镇、村两委和有关政府单位开展“走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宣教活动,通过采取集体观看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答疑高速公路安全出行解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交通安全法规和高速行车知识;综合执法部门组织开展对桥涵隧、护栏、铁丝网等公路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深入各客、货、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交流座谈,教育引导广大司乘人员知危险会避险,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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