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4日至7月25日,省委巡视二组对省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2年9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地毯式”检视整改
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政治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改,把巡视整改作为提升国资监管质效的有力契机,用巡视整改新成效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站位,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
省国资委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国资国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对照查摆、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全面落实巡视整改的坚决态度和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扛牢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委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1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7次,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健全定期研究、统筹协调、责任分解、对账销号等工作机制,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有力、高质高效。同时,将委机关的巡视整改与企业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整改统筹结合起来,组织召开企业领导人员参加的巡视整改动员会2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深入对照、深入剖析、深入检视,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标本兼治,形成巡视整改长效机制
委党委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抓好持续整改事项落实,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成效,深入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通过整改一项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通过完善一项制度、彻底堵塞一批漏洞,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省国资委针对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出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等制度文件31个;推动企业针对五个方面的共性问题,细化523项措施,建立295项制度。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督促指导企业创新创造措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投资、汽车、建工、招标、国资5家企业科技创新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督促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截至2022年11月底,省属企业累计研发投入99.59亿元,同比增长19.55%。其中,投资、汽车、建工、招标、国资等5家企业研发投入比增由负转正(投资、建工和国资公司3家企业比增均在30%以上)。二是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科研投入考核,将研发投入强度纳入考核指标,视研发投入增长情况予以加分奖励。三是举办2022年度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培训班,组织开展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专题、课题调研,形成《省属企业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等研究成果,引导推动省属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2022年1-11月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截至2022年11月,省属企业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2个、工程研究中心36个、企业技术中心45个,院士工作站4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四是研究解决有关企业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积极争取财政经费补助和政策支持,持续强化核心技术研发攻关。
2.业务监督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分类监管,根据不同功能、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对企业进行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分类授权,提高监管针对性。建立完善权责清单,根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动态调整完善国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确定权责事项22项。二是结合企业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开展分类授权放权,明确适用于各所出资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20项,适用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单独制定,适用于特定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1项;规范董事会建设,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指导省投资集团、省国资公司针对“两类公司”授权事项进一步研究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度起对所出资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完善差异化考核指标,提升业绩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进一步落实《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非主业投资比例设上限15%。截至2022年11月,投资集团非主业计划投资6.02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3.4%,1-11月完成非主业投资5.13亿元,完成率85.25%;国资公司非主业计划投资950万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0.21%,1-9月完成非主业投资950万元,完成率100%。四是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规章制度体系对我委规范性文件进行对标梳理,完成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并印发《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五是加强重大投资经营监管。强化快报动态分析,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所出资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加强财务指标分析,对异常波动指标进行重点关注和预警,深入跟踪分析具体原因,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出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推动企业从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着手,优化管控模式,强化监督约束,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水平;印发《关于开展所出资企业2022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了220个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并选取18个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抽样检查,实地抽查8家省属企业8个项目,形成《2022年度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抽样检查情况报告》;每月研究编制《经济运行动态》,对所出资企业财务、投资、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并开发运行“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监管信息模块。六是印发《所出资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管控机制,并将报告情况纳入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落实委党委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置,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
3.综合监督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所出资企业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结合国务院国资委企业管理提升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将数字化转型、助力乡村振兴等纳入考核。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年报审计、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工作,并在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等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召开内部审计工作分析座谈会,督促指导企业完成年度内审工作重点任务,并邀请省审计厅内审处领导到会指导,推进政府审计、出资人监督、企业内部审计的互联互通;选择部分企业年度内审工作重点事项参与审计监督,完成旅游集团贸易业务的审计调研,并出具监督调查报告和监管提示函,督促企业及时防范贸易业务风险。三是进一步加强境外企业监管,下发通知部署做好2022年度所出资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要求相关企业健全境外腐败治理体制机制,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境外监管制度。目前,12家设境外机构的所出资企业均成立了境外腐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建立风险管控、境外党建、审计巡察等监管机制。其中,7家企业建立健全了集团层面的专门境外监管制度。
4.履行责任追究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并协助投资集团破解因涉诉事项等影响责任界定的外部困难,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投资集团关于建宁小贷责任追究的方案汇报,研究相关追责措施。目前,投资集团针对建宁小贷违规放贷问题已核实问题金额2450万元,责令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2人,扣减绩效薪金及奖金共7.76万元。二是成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商交流、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强化各职能处室在业务监督、综合监督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中的责任。加强与驻委纪检监察组的协作联动,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经梳理排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目前未发现我委直接开展责任追究的问题线索。三是举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培训,提升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的能力;组织所出资企业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经验交流研讨。四是建设完善责任追究系统模块,下发通知督促企业运用监管信息系统上传责任追究工作相关台账,加强对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指导。
5.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建成“三重一大”、产权管理、投资项目、国企改革等监管信息模块,并已全面铺开,努力打造全国省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新标杆。二是加大信息化综合监管力度。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试点开展审计项目,引导企业运用在线监管系统开展工作,如,投资集团搭建数据分析模型,成功搭建了财务NC分析模型80个、久其指标模型48个、行业分析模型74个、中闽能源生产系统模型16个,不断提升数据分析能力,实现审计业务和信息技术的有效融合;加强内部审计人才库建设,充实大数据审计专业人才,目前企业内部审计人才库名册中具有大数据知识背景的有338人;加强大数据审计业务培训,向企业内审人员教授内部审计信息化模块运用;向国务院国资委大数据团队学习相关经验,结合监管系统改造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6.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下发《关于开展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有序推进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工作。
7.专业化整合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会同各所出资企业对环保、酒店等业务企业逐户研究提出处置意见,部分整合事项已纳入省属企业新一批改革重组方案。近期,部分所出资企业已开展酒店等业务的内部整合工作。如,能化集团将福州美伦大饭店、宁德美伦大饭店改为办公物业,权属美伦酒店公司转型为集团后勤保障公司,退出酒店业;省冶金控股将南洋饭店酒店业务注销,房产划归集团所有,房产整体出租给福建志恩投资有限公司。又如,三钢集团将龙海矿微粉整合归属三钢资源环保公司,做强做优做大三钢环保资源产业,打造三钢集团新的经济增长极。
8.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居于高位。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国有企业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关于加强所出资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债务风险突出的权属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及时上报子企业名单及其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动态更新和滚动监测管理,并每月定期上报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情况。二是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对负债率管控“有保有压,总体稳定”的要求,对处于战略投入期且本身负债率较低、风险可控的企业允许负债率适度合理上升,在保持企业稳健的财务结构的同时,支持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加大战略性投资力度,为转型发展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截至2022年11月底,18家所出资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6.41%,重点管控子企业36家均实现风险可控。三是利用信息系统监测企业财务数据,通过每月财务快报分析,重点关注企业债务等指标异常变动情况;针对招标集团债务风险问题下发监管提示函,督促加强风险防范,并推动招标集团有序退出新能源板块。四是持续推进债券风险管理,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投资项目、现金流和债务规模等,合理规划和安排长短期债券比重、金额和时间区间,合理确定发债规模,审慎使用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完善产权综合信息系统功能,做好债券周期管理,密切关注企业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是否匹配,提前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严格执行资产负债约束制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的企业,从严审批发债行为。
9.法律纠纷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度开展了4次企业案件情况分析工作,形成分析报告,在支持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督促企业加强案件管理。2019-2021年,所出资企业新增的法律纠纷案件已结案2708件,结案率92%,其中,胜诉案件共1749件,胜诉率65%。2022年企业新增案件同比下降4.5%,其中电子集团案件同比下降45.43%,汽车、建工、电子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均有所下降;向电子集团下发监管提示函,指导督促其加强法律纠纷案件处置,防范经营风险;组织所出资企业开展法律纠纷案件“压存控增、提质创效”专项行动,大力压减存量案件,防控新发案件,进一步提升案件管理水平。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从健全法治工作体系、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通知》。截至2022年底,新增大数据集团设立总法律顾问,新增机电控股、招标集团2家企业设立独立法务部门。三是印发《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制机制、夯实合规管理基础,并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截至2022年底,已有建工集团、大数据集团、医药集团3家企业设立了首席合规官。四是2022年组织企业参加“法治讲堂”4次、法治建设培训5次,推动企业加强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企。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落实省委巡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即知即改有关事项推进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对做好新媒体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印发《省国资委机关宣传工作暂行办法》《福建省国资委舆情监测、政务新媒体管理和应对处置试行办法》《关于开展省国资系统网络新媒体和员工开设帐号行为整改清理行动的通知》,督促指导各所出资企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转载类信息,一律要求签批信息发布的审签单。三是组织所出资企业对本集团系统新媒体转载信息情况开展全面摸排,严格落实新媒体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有关规定。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再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并严格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对“三重一大”监管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核查,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目前,各所出资企业均已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全面运行“三重一大”在线监管系统,实时监督企业上报的“三重一大”事项;在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中设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相关事项指标,强化“三重一大”监管;将“三重一大”有关制度规定纳入新任外部董事培训内容,推动外部董事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落实委职能处室与驻委纪检监察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等机制,及时移送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线索。三是紧盯干部选任等“三重一大”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执行回避制度和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认真做好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坚决防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结合主体责任检查、“1+X”督查等工作,开展企业选人用人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整改规范。四是结合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加强对考核评议结果的综合研判,全面掌握企业领导人员思想工作动态,及时推动问题整改,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
2.“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委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内容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二是2022年主要领导开展3次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将委党委班子成员在开展谈心谈话中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强调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范畴;召开机关党建边巡边改推进会,要求各支部督促委党委班子成员在日常谈心谈话中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强调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三是委党委书记到省招标集团召开干部大会,对集团原党委书记陈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警示提醒,要求集团强化政治建设,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在对所出资企业2021年度党建考核中,将受到党纪重处分人员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将企业受到党纪重处分人员的情况作为2022年度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的重点内容。五是加大企业廉政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各所出资企业到福建省党风廉政教育警示馆参观学习,组织省国资委机关及省国资公司部分干部旁听郑湘兴、卢学华案件庭审;督促省能化集团开展林金本案件的警示教育工作,能化集团已举办16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的廉洁警示教育大会,并组织人员赴鸿山热电、煤电公司、永安煤业、福能物流等公司分片区开展廉洁警示教育会4场,权属企业220多名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
3.驻委纪检监察组督促业务部门发挥职能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驻委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各职能处室及时移交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相关处室已将粮食领域风险问题线索移送驻委纪检监察组处理。二是成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处室职责,推动落实委内问题线索移送办法。三是加强驻委纪检监察组与委党委的协作联动,共同对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巡视组移交的违反“三重一大”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4.主动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由驻委纪检监察组指定一名副组长负责国资公司纪委的日常业务指导;抽调国资公司纪委干部参与驻委纪检监察组的线索初核工作;督促国资公司纪委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二是国资公司加大主动监督力度,举办公司系统纪检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结合公司2021-2023三年政治巡察方案,对所属党组织巡察全覆盖,2022年已对2家权属企业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分别指出21项和26项问题,并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制定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1+X”专项督查方案,将一、二级企业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方面作为检查重点;制定关于加强“关键少数”监督的若干措施,强化对权属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管。三是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对所出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检举举报平台、案管数据系统录入等的业务培训,强化跟班学习、以干代训,借用抽调10人组企联动办案,进一步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能力。
5.购买理财产品未履行相应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国资公司已将海峡银行现金管理D+0产品全部赎回,确保资金安全,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峡银行的现金管理D+0产品余额为0;设置专门询价邮箱,用于收集各家银行报价情况,规范询价过程;与兄弟企业交流资金管理经验,规范资金流动性管理,修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等制度,规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办理不同金额存款类产品、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的流程和要求等。二是产权交易中心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取消授权财务部办理单笔3000万元以内结构性存款的规定,凡开展结构性存款须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认真落实《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开展的结构性存款业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询价比价。三是组织各支部系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根据权力大小、腐败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等划分风险点、风险层级,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四是修订《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处室—流程—所处环节—所涉对象—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主体”等8个方面逐一排查,共编制重点岗位工作流程图39个。
6.资金管理违规。
整改情况:委管企业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省国资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出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7.2019年以来,全系统仍发生不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委纪检监察组在中秋国庆期间对系统内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主体责任检查、“1+X”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对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处理,目前已对4家企业开展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11个,并移交相关企业整改和处置,同时对巡视提出的产权交易中心、国资公司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督促所出资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财务资金、公车管理等内控制度,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二是产权交易中心加强业务接待流程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在业务接待事项发生后及时督促接待承办单位开具相关票据,业务部门根据《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业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时填写接待清单、履行接待费用报销结算手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产权交易中心业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等相关规定;建立接待事项台账,对台账实施跟踪管理,严格实行“当天业务当天登记”,确保台账数据真实有效无遗漏,不断强化流程监督。三是国资公司认真落实《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公司本部和权属企业严格遵照执行;建立和推进用友报账系统,规范差旅费审批流程;组织开展权属企业差旅费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并对2家一级权属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对《福建省省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研究、序时推进不足。
整改情况:制定了《福建省省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经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于2022年9月14日印发实施,作为指导今后五年省属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推动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现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2.国资监管队伍结构还不够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委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吸收补充工作力量,通过公开遴选等方式调入6名具有财经法律背景的专业化干部,积极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在职继续教育,持续提高我委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能力。目前,委机关具有财经法律背景的干部占48.7%,具有企业管理或企业挂职经历的干部占22.3%。二是用好“国资e学”“国资央企通识课”等特色资源,通过收听收看40名央企董事长现身说法,加强机关干部企业管理方面的培训教育。三是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等课程;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建联学活动,深化对“3820”战略工程的认识了解,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履职能力。
3.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严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并对财务人员和机要人员备案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财务和机要人员出入境管理相关工作,将机关财务、机要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至机关党委(人事处)进行统一管理,将委管企业、直属机构所属财务机要人员证件收缴至所在单位进行统一管理。三是将国资公司、医药集团、产权交易中心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证照收归委机关统一管理。
4.推动所出资企业党建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党建考核指标由二级指标上升为一级指标,权重占比提高到15%。二是修订并印发《所出资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推动企业党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提高所出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质量。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国企改革部分相关工作推进不够到位”的四个事项整改进度均有差距。
整改情况:省国资委针对国企改革的难点问题,逐一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2.“部分所出资企业担保仍较高”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所出资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所出资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18家所出资企业均对照《管理办法》进行了摸排整改。
3.上轮巡视已完成整改,本轮巡视又发现少数权属二级企业未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未实现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2年11月底,8家权属二级企业已有7家完成党建进章程工作,电子集团权属福建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因目前还未完成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故无需制定公司章程;将“党建入公司章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1年度所出资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范围,已对4家所出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已接受省委巡视的企业开展自评。二是截至目前,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旅(漳州)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旅集团有限公司3家子企业均已实现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推动保值增值成效不明显,所出资企业总体仍呈“小、散、弱”。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新修订的《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事前监管,引导企业聚集资源、聚焦主业,明确企业年度非主业、参股非国有控股投资比例按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设置控制上限分别为5%、3%和2%,合理控制企业非主业和参股非国有控股投资。审核所出资企业2022年度计划投资1204.37亿元,其中主业、拟培育主业投资1122.22亿元,占93.18%。2022年1-11月累计完成投资1027.72亿元,占84.77%,比增10.89%,预计2022年完成投资超1200亿元。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谋划推进省属企业新一批整合重组,制订了改革重组方案。创新开展省级综合性改革专项行动,激发企业发展动力。2022年1-10月,32家“八闽综改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4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0个百分点。三是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联合上交所举办“福建省国资系统资本证券化培训”,各所出资企业、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以及各地市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近300人参训; 11月21日,锐捷网络正式登陆创业板,实现分拆上市。四是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考核,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持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加大与利润相关考核指标权重;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2.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实施《福建省国资监管系统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福建省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截至2022年11月底,所出资企业总资产26304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领域占比21.3%,金融领域占比39.81%,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10.92%。二是持续加强对所出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督促管理,支持引导省属企业谋划大项目、好项目,优化增量、调整存量,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文旅经济投资力度。所出资企业2022年度计划投资1204.37亿元,同比增长12.7%,高于全省投资增长速度,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计划投资占比22.38%,高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占比。截至2022年11月,数字经济完成投资112.25亿元,比增29.26%;文旅经济完成投资10.99亿元,比增29.12%。三是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持续谋划推进省属企业新一批整合重组,港口集团已实现资产总额突破1000亿,比增10%,厦门港在全球集装箱港口排名上升至第13位。推动全省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能化集团、三钢集团、港口集团、电子集团等10家国企进入中国500强。
3.委机关委员会工作还有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要求,正在推进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选配工作,待正式任命后将开展委机关委员会换届工作。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1.董事会建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企业领导班子空缺情况,省委对部分所出资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二是所出资企业根据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职工董事。截至目前,18家所出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均已达到法定人数。
进一步整改措施:我委将继续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及时配备企业领导班子,待配齐后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建设。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
2.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同一岗位任职超8年未交流干部花名册,并实时更新,及时掌握干部任职情况。二是积极协调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抓紧推进产权交易中心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进一步整改措施:待产权交易中心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完成后,进一步开展产权交易中心干部调配工作。
完成时限: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展序时推进。
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委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二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已办结信访件6件(2件不予受理、1件转办后拟失实了结、1件直接了结、2件为重复件),正在办理问题线索1件(问题线索正在初步核实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6296379;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50001);电子邮箱fjsgzwsjc@126.com。
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所出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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