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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国资委召开全省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座谈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09-28 11:34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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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省政府国资委召开全省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省直机关廉洁风险防控推进会精神,总结交流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国资系统紧紧围绕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廉洁从业工作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和惩治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切实纠正了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牢记自己既是“企业家”又是“政治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亲自抓反腐倡廉工作,不仅要在企业发展顺利时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在遇到生产经营困难时更要紧抓不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二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深化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深入开展效能监察、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廉洁从业教育等工作,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三要持续开拓创新,着力构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要下大力气研究分析在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机制体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制度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四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企业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问题,合理设置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四个对”和“五严守、五禁止”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

    省监察厅副厅长孙阳同志到会并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认真学习、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重视和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并注重成果转化,对照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排查问题,落实整改,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二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以落实廉洁从业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为重点,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以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有效途径,不断增强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为着眼点,切实加强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三要认真总结、精心谋划,努力提高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要加强改革创新,积极倡导工作的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实践创新,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要精心谋划工作,以全局的观念、战略的思维、系统的方法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进行统筹谋划,合理规划,制定好本单位2013-2017年《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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