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省政府国资委召开机关党员干部会议,传达省委孙春兰书记的重要批示和省直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精神,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委机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阶段开展警示教育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警示教育阶段。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把警示教育活动与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相结合、与党纪教育和政德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形成机关“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氛围。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阶段。根据对象分层次进行对照检查,尤其是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自我剖析检查,作出廉政承诺。各处室要重点针对易发腐败问题的岗位、环节,排查制度性缺陷和漏洞,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点,并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有重点、分阶段地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阶段。要以规范用权为重点,特别是在企业改制重组、选人用人、项目投资、资产处置、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坚持集体研究、阳光操作。要以完善制度为基础,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以强化监督为抓手,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对机关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重要制度执行责任制,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处室和个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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