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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对“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01-28 17:28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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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对“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企业党委要以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廉洁从业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强防范,对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努力营造廉洁、勤政的浓厚氛围;二要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企业各级党委要及时部署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企业领导人员和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省委反腐办提出的“十个不准”,自觉接受监督;三要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弘扬艰苦奋斗作风。要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企业的各项活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四要关心职工群众生活,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企业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千方百计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五要强化监督检查,统筹开展各项工作。企业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节日期间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明查暗访,进一步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并把“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与年终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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