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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资委积极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0-11-16 13:38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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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市国资委系统实际,及时制定《关于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认真学习《意见》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抓防范、强监管,筑牢滋生腐败“防火墙”。一是领导带头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带头学习《意见》,严格执行《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意见》行为的发生,做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表率。二是把握五个环节。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明确范围,确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明确决策的分工、议事规则、程序、形式和要求;落实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设有详实的记录并建档备查。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将贯彻落实《意见》融入企业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四个方面制度的基本范围、基本程序、操作流程和量化标准,在工作制度设计中注重防范决策风险,增加决策透明度,推进民主化管理,避免暗箱操作导致决策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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