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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速公路公司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工作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0-03-15 09:56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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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省高速公路公司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各单位按照“贯穿全程、覆盖全面、突出亮点”的原则,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

    一是明确了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的内容。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央、省委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信息、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来开展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包括:中央、省委等上级部门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精神等;本单位本部门对中央有关决策要求和上级有关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工作活动;对建设项目的自查情况和重点督查情况;纠正突出问题、采取整改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等方面的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对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后形成的制度文件和理论方法等。

    二是明确了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的形式。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互联网、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介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采取领导(专家)访谈、简报专报、短讯快讯、集中报道、专题报道、评论文章、经验介绍、法规释义、典型介绍、案例剖析、展览展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同时,重点做好简报和专报工作,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新做法。

    三是明确了宣传报道工作的任务要求。各下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并确定分管领导,建立对上对下的宣传报道沟通协调机制。要及时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工作会议、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进展、主要工作成效以及有效经验做法等编辑成简报和专报;要在单位网站上设立专项治理工作专栏,扩大宣传面,并在专栏中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认真受理群众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投诉举报。省高速公路公司专治办每半年将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作为对各单位半年度、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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