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国资动态 > 国资监管 > 规划发展

龙岩坑口火电厂二期工程获核准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10-28 10:34 浏览量:{{pvCount}}
相关文章:
信息来源:福建煤炭报总第1063期(2009年10月23日)
 
    10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对龙岩坑口火电厂二期工程2台30万千瓦项目核准事项给予批复,同意建设龙岩坑口火电厂二期工程。

    龙岩坑口火电厂二期工程为2台3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属“上大压小”工程。二期工程采用二次循环水冷却方式,电厂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工程动态投资23.33亿元。该项目是福建省“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2007年8月23日国家发改委同意该项目按照“上大压小”方案开展前期工作。2008年3月27日,该项目环评报告获得国家环保部批复。项目建设得到省、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通过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项目建成后,龙岩坑口火电厂全厂规模为4×135MW+2×300MW,将成为全国最大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基地。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