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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所出资企业2009年度投资计划 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02-03 11:13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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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国资函规划〔2009〕12号
各所出资企业:
    为及时、全面地了解所出资企业投资情况,做好对企业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服务,根据《省属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闽国资规划〔2004〕74号)规定,请各企业认真做好2009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决策年度投资项目,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各企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和市场供求变化,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编制2009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要与自身投融资能力相匹配,资产负债水平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严禁短贷长投和超能力投资,项目安排上要统筹考虑现金流平衡和投入产出平衡。
    二、实施整合重组的5家集团公司,即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外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明确年度投资计划的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编制,制定的年度投资计划应符合突出发展主业的要求。
    三、请各企业对2009年度投资计划的总体情况及结构进行分析说明,并按规定程序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分析说明材料和“2009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项目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等报送我委,同时以电子邮件将文档发送至 ghfzc@fjgzw.gov.cn
    联系人:李树萱、林少金
    电  话:87668629、87668638
 
    附件: 2009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二ΟΟ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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