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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速公路公司与六家金融机构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授信和融资3300亿元建设高速公路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8-12-12 10:24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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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福建日报》2008年12月10日第一版
 
    2008年12月9日,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省高速公路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共6家金融机构在福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到2012年授信和融资3300亿元,用于支持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据悉,这是我省迄今为止签约金额最大的银企战略合作项目,标志着我省高速公路与金融界银企战略合作迈上新台阶。
    省委、省政府日前批准实施新修编的《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海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为“三纵、八横、三环、三十三联”,总里程规模从原来的约5300公里增加到6100公里。实现本规划,我省高速公路综合密度将超过发达国家和沿海省份平均水平,连接邻省11个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有17个高速公路陆路出口通往相邻省份,并有若干个出口通往台湾,形成便捷顺畅的公路运输“大通道”。
    至2007年底,我省已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1365公里高速公路。 2008年—2012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由34个调增为41个(其中续建8个、新开工33个)共3367公里,计划完成投资由1360亿元调增为1500亿元,建成23个项目2153公里,新增通车里程1911公里。届时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3276公里,形成了“二纵四横”高速公路主骨架,与周边省份进出口通道达到10个,省内85个县(区、市)中90%以上可在1小时内上高速公路。
    随着高速公路跨越式发展,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因此,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界的战略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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