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工委推出八项整改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09-29 00:00   字号:T|T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直机关工委坚持敞开大门搞活动,在召开省直机关党务干部、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基础上,领导干部带头“四下基层”,深入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调研、走访慰问,广泛征求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工委机关“四风”和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期间,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40场,发放征求意见表140多份。征求意见对象涵盖省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省(市、县、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工委机关干部和基层群众。按照“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工委班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整改措施》,与全省各级机关党组织共同遵行,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精减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注重实际效果,不追求大场面、造声势;活动合理安排,避免场次过密、过于集中,尽量减少环节和节省人力物力。活动要更多体现群众性特点,以小型、多样、分散为主,便于各单位自主选择,鼓励基层开展有自己特色的活动。

  二是改进考评。以科学、便利、务实为要旨,修订各类创先创优活动的考评方案,尽可能简化程序,防止重复、重叠和扎堆,减轻基层负担。在考评分值上,加大“创新、创造”方面的权重。

  三是夯实基础。把基层支部建设摆在机关党建突出位置。每年举办3-4期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和双重组织生活,建立台账,加强监督。工委机关直接联系10个省直单位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调研或参加支部活动,面对面指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尽早制定实施《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四是解决难点。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着力解决县级机关党建工作在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作为机关党建“三级联创”的重点,增强县直机关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能力。

  五是持续显效。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避免虎头蛇尾、一阵风。将会同纪检部门持续开展落实“八项规定”专项督查,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学雷锋”、“学厦航”、“学长汀”主题实践,拓展服务群众、打造优质软环境、助力生态省建设的“十佳”带动效应。

  六是建章立制。把工作成果特别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成功经验用制度形式巩固下来。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党组书记承担机关党建第一责任、机关党委书记协管干部人事工作、专职副书记工作评议和考核等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四下基层”、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制度。修订省直工委委员会议议事规则和内部绩效管理、行政经费开支等规定,对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执行纪律和岗位履职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七是激励创新。按照省委提出“五个走前头”要求,逐个方面制定工作创新的目标和措施。适时设置全省机关党建“走前头”创新、创先奖项,把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省委党建办和省效能办《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的意见》,作为党建创新的重要举措,为全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各行政服务窗口建立党员先锋岗,围绕态度、时效、便利、质量开展“四优”服务竞赛。年内举行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促进行政服务中心成为群众满意度最高、党组织作用最凸显的地方。

  八是厉行节约。节俭开展各种活动,紧缩“三公”经费开支。推行低碳办公,节约水、电、纸张和其他办公资源。会议用餐尽可能安排自助餐,公务接待不到高档酒店,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党员干部下基层持续践行“五不”(轻车简从不排场、不组织迎送、不收受礼物、吃便餐不喝酒、座谈会不摆鲜花水果)要求,在省直工委安排的下基层调研和各类会议接待中,领导干部不住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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