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四个要求”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4-09-03 10:59   字号:T|T

 8月8日,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傅贤光在建设廉洁国企活动交流推进会上对企业各级党组织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化认识,全面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并以此推动企业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二是找准差距,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紧迫感。企业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存在党委重视程度不高、纪检监督不够有力、执纪问责不力、领导人员表率示范作用缺失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反思,深入研究,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明确要求,有效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针对性。要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深化廉洁国企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企业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要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治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管理责任“五大”职责;企业纪委(纪检组)要聚焦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监督和问责,重点落实好协助工作、报告工作、执纪问责“三项”工作。四是突出重点,大力确保 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要以开展建设廉洁国企活动为契机,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深化廉洁国企建设的首要任务,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全面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廉洁从业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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