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召开全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7-05-17 18:19点击数:{{ pvCount }}

 

为贯彻落实3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举办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培训会和4月25日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周联清同志主持召开的全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专题会精神,5月12日,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在榕召开全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协调会,专题协调解决南昌铁路局及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在各地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回顾现阶段的成效,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省国资委副主任邱志向、南昌铁路局副局长黄少雄、省专项小组及各地市、所出资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南昌铁路局、部分所出资企业分别介绍了“三供一业”进展情况及需要地市帮助解决的问题,各地市介绍了本地区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情况并针对南昌铁路局、企业提出的个别问题进行答复。

      

省国资委副主任邱志向代表省专项小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成效,清醒认识差距。我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虽然一直都在不断推进中,但一些实质性进展未取得突破,还存在着行动比较迟缓、政策标准还未制定、政策理解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强等问题。二是要明确工作要求,大力予以推进。各单位要加快工作进度,各地市于5月31日前确定接收单位、出台维修改造标准,于6月30日前制定地市财政补助标准。各地市要大力支持南昌铁路局在闽辖区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争取在5月底前与南昌铁路局签订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各省属企业要在6月30日前与接收单位签订分离移交协议。三是要坚持改革创新,提高工作成效。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开拓创新,分类实施,每家企业都要制定详细分离移交方案,以社区为单位,运用不同方式逐个灵活推动,实现分离移交。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企业与各地之间要加强联系,省属企业要及时将需要协调的问题报送地市,地市要认真研究企业提出的问题,尽快提出对策,协调帮助解决。各企业要加强与省国资委沟通,加强对政策的理解,交流工作经验及做法,探讨解决存在的问题。各企业要加强与职工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做深做细做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安定稳定工作。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3500000041 闽ICP备10202222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82号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 邮编:350001 总机电话:0591-87668658
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