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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3-02-08 15:29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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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编制实施省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关和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一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国资委主要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自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通过委党委会、委办公会研究讨论和审议重大事项,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省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1月7日,委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5月10日,委党委中心组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积极作用的重要论述。7月25日,委党委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11月7日,委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9部党内法规。三是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国企改革发展等统筹谋划、同步推进,专题研究并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省国资委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切实抓实抓好法治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二)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严格依法行权履职。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废止委规范性文10件、党内规范性文件11件;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10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党内规范性文件9件。认真梳理2015年以来我委《权责清单》制定修订情况,针对兄弟省市出台《权责清单》情况进行归纳总结;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撰写《关于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情况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情况说明》《关于省国资委落实权责清单和自身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情况说明》《关于省国资委审批审核办理方式以及相关依据的说明》,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牵头进一步梳理完善我委规范性文件汇编目录,对标对表国务院国资委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提出我委下一步拟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清单,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扎紧制度篱笆,加快国资监管专业化、法治化、体系化建设。二是严格依法行权履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严格执行省国资委权责清单、授权放权清单,依法保障各出资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三是强化行权履职合法合规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对委机关拟出台规范性文件、拟签订的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强化对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论证审查。四是强化监督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强化监督与管理的协同,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投资规划引领,修订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投资负面清单;制定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工作规则;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金融和类金融、大宗物资采购、货币资金管控、境外企业监管开展风险排查,对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开展专项整治,实现精准有力监管;健全债务风险防控动态预警和量化评估机制,分类管控企业负债规模,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五是积极参与国家和我省立法工作。认真研究办理《公司法(修订草案)》《关于省企业和企业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草案)》等征求意见工作,提出我委意见建议。六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工作。研究制定并报送我委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了《2022年省国资委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宪法》《民法典》《知识产权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制度文件作为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集中进行学习宣传。组织委机关各处室、各所出资企业及各设区市国资委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4期法治讲堂及国资监管机构法治建设培训班,参训人员共计1000余人次

(三)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提高依法治企能力。一是推进第一责任人落实。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评估督导工作。针对企业报送的自查自评情况,对照43项考核指标进行核查,并将评分结果纳入企业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在各省市国资委中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围绕“实现一个目标,健全五个体系,提升五种能力”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法治国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为加快建设一流企业筑牢法治基础。出台《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推动所出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三是推进企业“合规强化年”工作强化合规督导。深入港口集团、能化集团等10家企业开展法治建设情况调研,指导督促企业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组织召开“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暨合规管理强化年现场推进会”,分析形势、研究问题、部署工作;举办境外合规专题研讨会,指导企业加强境外合规管理。与中国贸促会、福建省贸促会等单位联合举办2022年福建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风险排查活动推进普法宣贯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学习民法典、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宣传学习公安厅关于打击网络电信犯罪宣传月通知。四是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所出资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业化率,保障法律事务机构设置率和专职人员配备,其中专职法务人员500人,具有法律职业(执业)资格326人。企业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加强案件跟踪管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22年,经过不懈努力,法治国企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年中工作视频会议上,郝鹏书记对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专项工作予以肯定。港口集团“大法务”管理模式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项目;数字法务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共享平台入选福建省国资系统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2022年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二是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企业法治建设总体还不平衡,部分所出资企业仍较薄弱,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建议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省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继续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涉外保障能力、主动维权能力和数字化管理能力,为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国家及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一是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入研究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实践举措,推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二是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标对表国务院国资委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提出2023年我委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加快制定修订步伐,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四是着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继续加强依法规范履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和处理重大涉法事务中的作用,强化机关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二)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一是落实法治国企建设目标任务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和所出资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我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提出的法治国企建设各项目标要求,不断深化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建设,为所出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基础。二是着力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全面实施《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赋能增值。加强法务人才队伍和机构建设。持续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所出资企业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实现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加强企业法务管理机构建设,明确法务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加强法务队伍建设,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化法务团队。

三)加强法治宣传培训教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在省国资国企系统落地落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宪法宣传周等开展专题普法活动采用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运用法治讲坛、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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