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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积极开展八闽国企综合改革专项行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01 08:53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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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企改革“1+N”政策要求,深入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充分激发基层企业首创精神,打造福建国企改革样板,8月23日,福建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八闽国企综合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将在全省国资系统范围内选取一批重点国有企业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探索适用“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有关政策,加大改革创新,综合运用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提高运营效率的改革举措,促进改革发展高效联动,争取通过2-3年时间的努力,打造一批治理结构优、经营机制活、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突出、具备上市潜力的国企改革尖兵,在促进福建省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中,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纳入本次专项行动的企业,将重点在六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三是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四是在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五是在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动能上取得新突破。六是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方案》还对企业遴选条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有较强的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亟需通过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效率、激发活力。鼓励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科技企业以及省级未来“独角兽”“瞪羚”企业积极参与;二是要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优先支持我省重点打造的“六四五”产业体系和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企业参与;三是要有较强的改革意愿和主动性,具有较强的改革动力,具备福建人敢闯敢拼的改革勇气和精神魄力。

8月26日,省国资委召开“八闽国企综合改革专项行动”政策说明会,对《方案》以及“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有关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对各地市国资委和省属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与说明。下一步,省国资委将根据各地市国资委和省属企业申报情况,开展企业筛选,并通过培训学习、经验交流、效果评估等方式,督促指导入选企业认真组织实施“八闽综改行动”,不断推动福建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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