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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J00301-2500-2018-00001 | 文号 | 闽国资函运营〔2017〕610号 |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国资委 | 生成日期 | 2017-12-20 |
| 标题 |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有效性 | |||
| 索 引 号 | FJ00301-2500-2018-00001 | ||
| 文号 | 闽国资函运营〔2017〕610号 | ||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国资委 | ||
| 生成日期 | 2017-12-20 | ||
| 标题 |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有效性 | |||
各所出资企业: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闽经信环资〔2017〕340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国资委
2017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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