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各所出资企业,产权交易中心、董事管理服务中心,各处室、驻委纪检监察组:     

        2025年6月9日省国资委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所出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闽国资监督〔2025〕6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国资运营〔2019〕81号)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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