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资函运营〔2018〕137号

各所出资企业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此次宣布失效的文件包括国务院安委办宣布失效的86份文件及省安委办宣布失效的37份文件,请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对已宣布失效的文件从即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福建省国资委

20183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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