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国资函运营〔2017〕74号

各所出资企业:

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7〕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扎实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确保2017年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在3月15日前下发实施并报送省政府安办,在每月5日、20日前要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政府安办,在11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省政府安办(省政府安办联系人:吴艺娜、吴妍,电话:87519710,87557146,电子邮箱:fjajwuyina@163.com)。以上材料上报同时请以电子文档方式抄送我委,联系人:资本运营处程志勇,电话:87668823,电子邮箱:zbyyc8606@163.com。

福建省国资委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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