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国资函运营〔2017〕70号

各所出资企业: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2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深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福建省国资委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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