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7:16 | 来源:省国资委

  闽国资函办〔20246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委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推动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把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财政资金、规划计划、行政许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3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28条,通过“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规范登记确认、延期办理、征求第三方意见、补正告知等各个工作环节,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2023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从多形式多角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准确把握政策内容。充分利用“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福建国资》杂志等自有平台媒介,认真组织策划专题专栏报道,宣传国资国企在改革发展、服务我省重大战略、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2023年共制作2篇文字版政策解读、2篇图表解读。联合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录制“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国资•在行动”省管企业负责人系列访谈,共开设了15期,共话企业创新和发展之路,累计播放量超500万次,受众超80万人次,在省政府网站点击量名列前茅,“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跃升至国务院国资委地方新媒体指数榜第3名。

  )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司〔2021〕172 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出资人或者股东的身份向所属企业发布的文件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我委统一清理在委网站上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原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全部清零,相关文件已移至政府信息公开中政策栏目下的国资委文件中。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的要求,对网站页面进行升级改版,新增搜索即服务功能,同步完成网站的适老版、无障碍浏览改造。加强委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的联动和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委是根据省政府授权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直属特设机构,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责。部分政策性文件,多涉及企业内部信息,不宜对外公开,造成主动公开信息占全部信息比例不高。

  二是政策解读不够多。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司〔2021〕172 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出资人或者股东的身份向所属企业发布的文件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因此,我委无行政性规范性文件库,相应的政策解读比较少。

  下一步,我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资国企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互动性。一是充分利用“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加强信息宣传,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更便捷渠道。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学习,定期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主动适应当前新常态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三定”方案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发出信息处理收费通知0件,收取总金额0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