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资函办〔2021〕1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福建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2020年度本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公众可在“福建省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gzw.fujian.gov.cn/)及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查询报告有关内容。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国资委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6869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持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巩固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服务功能。一是制定委机关政务公开清单及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挂网公布,明确公开职责。根据委机关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委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处室联络员。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传导分解到机关各处室,同时结合委机关督查、考核工作,要求各处室按时反馈季度、年度落实情况,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处室绩效考核体系。三是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完成省国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我委新增6个应用系统,对接所出资企业和地市国资委的5类业务,系统建设对接率为100%。强化国资系统数据共享与应用,推动委机关OA办公系统、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八闽国资”的升级完善,实现相关数据自动推送功能,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力度。
(二)突出公开重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透明化。我委公开范畴的公共资源交易配置领域主要涉及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一是在政府采购方面,我委依法依规公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委机关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二是在国有产权交易领域方面,我委直属机构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做好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领域信息公开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工作。2020年,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共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交易公告近600项/次。通过微信平台发送项目信息320余宗。全省各地市产权交易机构积极利用平台发布项目信息。“地市产权专栏”版块自助发布平台共发布项目信息1500余项次,省属国企自助发布承包租赁项目360项次。中心交易系统共挂牌对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网120余宗。实时交互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产权交易信息600余条。
(三)完善公开内容,提升国资国企影响力。一是做好企业改革重组和重大项目情况公开。每个月定时在门户网站更新所出资企业省重点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凡涉及国企改革部署重大工作、出台重大政策、召开重要会议等重大事项,及时在委机关网站和“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二是及时公开国企主要经营指标和总体情况。每月公开省属所出资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主要经营指标情况;按年公开省属所出资企业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和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情况。三是加强解读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切实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将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完成政策解读工作。2020年共起草发布《福建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和《关于所出资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有关事项问答式政策解读材料表》等政策解读文件,及时转载与国资国企改革有关的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等43篇政策解读文件。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我委今年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福建国资”门户网站上共收到群众来信558件,均按相关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020年,我委累计印发各类公文1181件,其中主动公开19件,比去年同期减少8件,历年累计数为1342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814条;不予公开信息数348条。全年累计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530篇,录用信息150篇。委网站国资信息共更新2790余条信息,开展2期在线访谈、3期网上调查和3期民意征集活动。“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1590余条信息,关注人数超2.4万,浏览量近36万余人,全年浏览量比2019年度增加10万余人。在委门户网站推出“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青春建功新国资国企改革勇当先”和“中国梦 劳动美”等专栏。主动配合党委发声,刊发《福建国资》4期,共计8000余册,相关报道受到企业及省直相关部门等多方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5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项)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50 |
2,427,709.3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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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深,有效应对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多,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还不够强,整体的理论化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三是政策解读的实质性和深入性还需加强,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2021年,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不公开为例外”,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强化技术支撑,依托外部技术单位,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不断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组织培训,提升各处室经办人员信息公开的综合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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