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9 09:58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2017年度福建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2017年度本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公众可在“福建省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www.fjgzw.gov.cn)及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查询报告有关内容。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国资委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68651)。

一、概述

2017年,我委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5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55号),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着力做好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和“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运维,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印发《福建省国资委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传导分解到机关各处室,同时结合委机关季度督查、考核工作,要求各处室按时反馈季度、年度落实情况,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处室绩效考核体系。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省国资委作为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能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的工作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和“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工作任务。在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方面,我委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加快推进产权市场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互动与共享。2017年初,经与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沟通,省产权交易中心开发了福建省国有产权交易数据录入平台,4月份,实现国有产权交易数据的信息共享。5月份,完成了行政监督平台板块开发,目前产权交易平台对接运转良好。社会各方通过平台全流程监督国有产权交易,确保了国有产权交易在阳光下进行,较大的提升了我省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在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方面。一是按时公开国企主要经营指标和总体情况。通过“福建国资”门户网站,每月公开省属所出资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主要经营指标情况,主要包括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税费总额等财务指标,现已经更新12期共24条信息,并按年度公开了省属所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二是做好企业改革重组和重大项目情况公开。每个月定时在门户网站更新所出资企业省重点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包括投资总额、项目计划、实时完成情况,以及各产业板块进展情况等。凡涉及国企改革部署重大工作、出台重大政策、召开重要会议等重大事项,及时在“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今年来公布了全省深化国企改革与“三去一降一补”研讨班等工作动态24条。5月份、9月份分两批公布全省共10家骨干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增量引入、坚持同股同权、坚持以岗定股、坚持强化监督为原则推进改革试点,并就民众比较关注的内容发布“十问员工持股试点”作了详细解读。三是完成重要人事变动及年度薪酬信息公开。累计公开企业重要人事变动信息16条、委机关人事变动信息8条,按时公开批露了17家所出资企业负责人2016年度薪酬信息。四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坚持把扶贫攻坚作为重点任务和“书记工程”,积极协调国有企业开展对口帮助工作。2017年度向周宁贫困村、福鼎硖门畲族乡、三明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拔付了47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

(三)公开制度建设和组织机构等情况。为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所出资企业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国资队伍信息公开意识,主动受社会监督,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4月份,我委印发了《福建省国资委关于推进所出资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闽国资运营〔2017〕67号)并选择福建高速公司、福建投资集团做为企业信息公开试点。9月份,我委召开了面向委机关干部及17家所出资企业共100多人的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国资队伍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和对相关政策规定的把握。在组织机构方面2005年5月我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委机关效能办。每年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机关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口负责,办公室组织推进,业务处室具体实施的良好格局。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2017年我委网站共发信息9787条,其中委内信息747条,国企信息6392条,地市国资信息2055条,其他信息593条,较好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国资委工作的了解。二是扎实做好“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目前“八闽国资”已获2.2万人关注,年度主动推送信息达337条,通过做好省属企业改革创新工作等方面的成效、亮点的宣传,营造深化国企改革、实施创新驱动的良好舆论环境。三是强化自有媒体《福建国资》期刊建设。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自2017年起《福建国资管理》更名为《福建国资》,提升为省国资委主办,省国资学会协办期刊,全年编发8期,主要刊载领导讲话、国资国企改革动态、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等,目前年发行量达1.7万份,较好的宣传了福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声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7年,我委累计印发各类公文1355件,其中主动公开84件,比去年同期减少66件,历年累计数为1237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802条;不予公开信息数46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包括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改革重组、业绩考核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委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福建国资”门户网站、“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委办公楼一层LED显示屏和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省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作为补充。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切实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将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完成政策解读工作。2017年,起草发布了《所出资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内容》和《所出资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解读文件,转载了6篇与省属企业相关的省政府或部门发布的《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福建省绿色金融体系实施方案》等政策解读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为进一步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就百姓关心的国企改革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在线领导访谈活动。今年以来,依托中国福建“在线访谈”及中新网,先后举办了9期国资国企专题访谈节目,增强了公众对国资国企工作的了解,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此外,我委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福建国资”门户网站上共收到群众来信142件,均按相关规定及时答复了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7年,我委共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历年累计数为19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由于申请人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书面信函方式及时答复了申请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委是根据省政府的授权,依法对17家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由于机构性质不同于政府工作部门,履行的职责主要是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授权监管的企业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国有企业股东权利,不履行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在日常公文的流转中,较多涉及企业内部信息,不宜主动公开,造成主动公开信息占全部信息比例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公众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政府公开信息的关注,我委将结合机构职能转变方案,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向社会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同时,根据省国资委《关于推进所出资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公开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负责人薪酬、企业员工招聘等信息,进一步加强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4

123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84

123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8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1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7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3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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