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8 09:44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www.fjgzw.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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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 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工作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委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委效能办。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并印发委机关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处室,层层传导压力。

(二)强化建章立制。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福建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配套的《福建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福建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范围、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了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标注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拓宽公开渠道。在加大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更新力度之余,积极利用新闻发布、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政务微信等全新发布形式,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6年,我委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细化完善,增加改革重组、业绩考核两个栏目,集中发布国企改革改制、业绩考核等信息。召开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联合省委宣传部在福建日报推出了“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 国资国企在行动”宣传专栏,与中新社福建分社、中国新闻网(福建)特别策划发起“福建国企贯彻党代会精神之系列访谈”活动。设立开通福建省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八闽国资”,面向社会发布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目前已获7023人关注,累计主动推送信息6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委累计印发各类公文1283件,其中主动公开15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6件,增幅15.38%,历年累计数为1153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869条;不予公开信息数26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包括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改革重组、业绩考核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委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福建国资”门户网站和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福建省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八闽国资”、省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作为补充。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2016年,我委继续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推动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公开。通过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每月公开省属所出资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财务简况,包含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在内的主要财务指标,目前已经更新12期、24条信息。每月公开省属企业的投资进展情况及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目前已更新9期、17条信息。二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公开。汇总发布省国资委全部审批审核事项,根据我委成立以来出台的监管制度文件的清理情况,发布《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闽国资法规〔2016〕25号),公开废止失效、修改后有效、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信息。及时发布《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闽国资产权〔2016〕248号)、《所出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暂行)》(闽国资改发〔2016〕3号)等2016年新制定的23项目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章制度。三是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关于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改制方案有关事宜的批复》《关于无偿划转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的函》《关于福建省南铝铝材工程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关于无偿划转福安市富春大酒店等7家企业股权的函》等40件改制重组、产权转让、增持扩股文件。四是推动重要人事变动信息公开。累计公开企业重要人事变动信息25条、委机关人事变动信息18条。五是推动委机关财务信息公开。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16〕106号)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目前已公开了《2016年福建省国资委部门预算说明》《2016年福建省国资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文件。

(五)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87号)要求,及时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更新。2016年,起草发布了《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所出资企业子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文件;利用中国福建在线访谈平台,由我委主要领导就省属企业“十三五”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部署等相关问题与网友进行了亲切交流和互动,回应了社会关注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问题;及时转载7篇与省属企业相关的省政府或部门发布的新《福建省旅游条例》《福建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等政策解读文件。同时,利用福建省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八闽国资”平台,联系福建日报、中新社福建分社、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发声宣传正能量,持续加大对省属企业改革创新工作等方面的成效、亮点的宣传,营造深化国企改革、实施创新驱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我委共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1件),历年累计数为18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我委已按照《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2件都属于“部分公开”信息范畴,其中,1件提出的2个问题我委未制作与此相关的政府信息,还有1个问题,我委已请申请人来我委当场阅读、抄录相关文件。另1件因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国有资产情况等数据,部分内容涉及其他厅局工作内容,部分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不属于公开信息,因此我委予以“部分公开”的答复,并通过挂号信邮寄方式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历年累计金额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委成立以来首次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并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没有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其他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

行政诉讼有关情况:原告人杨建军因对本机关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行政行为不服,于2016年6月29日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号:2016闽0102行初166号),判决结果按照撤诉处理,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我委是代表本级政府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机构性质不同于政府工作部门;履行的职责主要是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授权监管的企业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履行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我委较多文件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宜主动公开,造成主动公开信息占全部信息比例不高。

针对公众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政府公开信息的关注,我委将:一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将及时跟进上级部门对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我省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细化省属所出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更新调整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优化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对外公开的信息,加强国资监管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强化依申请公开协调工作机制,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公开件,依法、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0

115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0

115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1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8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1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1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7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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