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钧厅《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督查调研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5〕18号)要求,现报送省国资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福建省国资委
2015年12月8日
省国资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
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15年,我委持续深入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按照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意见》、《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规范运作、深化内容、拓宽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国资监管信息,充分发挥国资监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成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我委积极贯彻落实,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国资办〔2015〕94号),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协作配合,及时分解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不断加大国资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我委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促发展。通过优化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对外公开的信息,加强国资监管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截至2015年11月底,累计印发各类公文878件(带文号),其中主动公开92件,文件公开度与同期基本持平,内容涉及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国资国企重点项目投资及完成情况、省属所出资企业和设区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月度财务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人事信息和国资工作动态等信息。福建省政府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国资监管信息近6000条,使公众更加深入了解本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
(二)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我委按月公开所出资企业总体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情况,主要包含资产、营收、利润、税费等指标数据。按照中央企业业绩考核结果公布标准,对所出资企业考核结果为A级的企业进行公开。同时按月公开各设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包含资产、营收、利润、税费等指标数据情况。每月编写《所出资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并在内网进行公开,同时,向省属所出资企业发送《所出资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简化版)以供参考查阅。
(三)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87号)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闽国资办〔2015〕181号),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帮助基层、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更新解读内容。2015年,通过政策解读专栏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了解读,转载更新了国务院国资委“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义重大”等解读文件。同时,通过5期在线访谈对国企内审、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清单、船舶产业转型升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性信息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
(四)扎实推进审核审批清单制度的建立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国资监管工作提出的“放权到位、监管到位”要求,我委认真梳理制定《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清单》,并于今年3月正式对外公布,清单以外的事项全部由企业自主决策。重新修订清单涉及调整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完善我委所有审批审核事项的办事指引和流程图,并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我委还在网站上公布效能监督电话,接受企业对我委业务办理的效能投诉,加强对我委服务工作的监督。
(五)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继续推进资金预决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情况透明度。按照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内网和省国资委网站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信息。
(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资料收集,逐步完善省国资委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流程,起草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与其配套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文本等文件,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予以发布。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我委是代表本级政府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机构性质不同于政府工作部门,不履行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在履行出资人职责过程中,涉及到企业的信息多属商业秘密,不宜主动公开,造成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占全部信息比例不高。这难以适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的新要求。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将制定出台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等有关办法,明确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和要求,我们将根据有关要求有效指导地方国资委推动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举措
一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国务院国资委正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的办法,我们将及时跟进上级部门对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我省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办法,从而加大对省属所出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强化依申请公开协调工作机制,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公开件,依法、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信息。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并择机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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