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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_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_ 省国资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6 11:17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7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时间段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www.fjgzw.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如需咨询相关内容,请与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68636)

    一、概述

    2014年,我委持续深入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按照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规范运作、深化内容、拓宽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国资监管信息,充分发挥国资监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我委已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工作人员配备上,各处室都有1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承担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结合国资监管信息化二期项目建设,全面梳理、整合省属国有企业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并将通过统一推送和集中发布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服务,进一步增强我省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我委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促发展。2014年,我委累计印发各类公文1017件,其中主动公开118件,历年累计数为899件;依申请公开66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包括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委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福建国资”门户网站和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省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作为补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我委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666条,全年共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信函申请1件,委办公室按照《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及时答复申请人。因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国有资产情况等数据,部分内容涉及其他厅局工作内容,部分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不属于公开信息,因此我委予以“部分公开”的答复,并通过挂号信邮寄方式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委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我委是代表本级政府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机构性质不同于政府工作部门;履行的职责主要是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授权监管的企业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履行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我委较多文件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宜主动公开,造成主动公开信息占全部信息比例不高。

    针对公众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政府公开信息的关注,我委将:一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将及时跟进上级部门对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我省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办法,从而加大对省属所出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强化依申请公开协调工作机制,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公开件,依法、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8

    89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8

    89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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