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3〕16号)精神,在各所出资企业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现将省国资系统2023年福建省劳动模范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国资委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信函时间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公示电话:0591-86296361;传真:0591-87668635
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信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一号楼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省国资系统2023年福建省劳动模范推荐名单
福建省国资委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