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初步询价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24 16:32 浏览量:{{pvCount}}
相关文章:
  

 一、初步询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设备进行初步询价,以便确定项目控制价,欢迎符合采购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二、 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 福建外贸中心集团本部17层会议室

  (二)询价项目: 福建外贸中心集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报价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设备。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我方要求。

  1.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1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1

  分体式硬件会议终端,摄像头和主机可以分开安装,便于会场布置;摄像机≧10倍光学变焦;

  2

  基于国际视频会议标准协议H.323和SIP设计,非私有视频会议协议;

  3

  支持H.239和BFCP标准双流协议;

  4

  支持高清视频解码协议和高保真音频协议,接入省级平台MCU时,可延续现有系统1080P视频呈现效果和22Khz音频还原效果;

  5

  支持≧4路输入和输出,可分别输出显示≧3路不同画面(近端、远端、双流);

  6

  具有标准管理接口,可接入省级平台视频会议管理系统,接受统一调度、管理、控制;

  7

  需包含1路福建省国资委的MCU平台接入授权许可;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完成省级平台联调对接。

  8

  需定制17层党委会议室、大会议室专用音视频线缆2套,含音频、网线、视频、电源线缆。

  9

  需配套70英寸液晶电视1台,全金属机身、物理分辨率4K、支持≧3个HDMI接口、支持4K HDR显示、支持WIFI、蓝牙连接、支持杜比音效。

  10

  需配套电视专用推车式支架1套,含视频设备专用托盘1套、摄像机专用托盘1个。

  2.售后服务

  验收后保修3年。

  3.报价要求:

  (1)报价应含税,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现场,由供方负责装、卸货、包装及运输费用。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所有货物按要求进场,完成安装联调并通过双方验收。

  三、最终采购方式

  1.待本次初步询价确定项目控制价格后,将向已报价并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发出正式询价邀请,一次性报价。

  2.我方采购小组根据价格确定中选人,总报价低于项目控制价,符合我方项目建设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选。

  四、价格报送

  请有供货能力的供货商将初步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外贸集团办公室75235820@qq.com,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7:00,过期视作无效报价。

  五、报价须知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报价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本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现货。

  3、报价人需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报价人需仔细研究本询价文件,必要时自行勘察现场,并以此为基础报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福建外贸中心集团大楼16层

  电话:13850122919

  联系人:吴先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