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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原则同意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11-03 08:30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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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你司将现有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请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公司名称变更和组建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相关工作。

福建省国资委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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