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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6-12 11:04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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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先进管理理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为国企发展服务,经泉州市泉港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泉州市泉港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区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各1名,共4名。

二、招聘职位要求

1. 泉州市泉港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职位要求:具有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法学类、土建类、化工与制药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类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从业工作经历。

公司主要业务: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及处置;资产管理;资本运营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及经营;企业重组、收购、兼并。

2. 泉州市泉港区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职位要求:具有土建类、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类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从业工作经历。

公司主要业务:保障性住房(包含安置房)、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片区改造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市政设施投资、建设、管理;生态园林建设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等。

3. 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职位要求:具有土建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类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从业工作经历。

公司主要业务:资产管理、代理城市建设服务、基础设施、港口码头投资及货物仓储、石化产业及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石化产品、建材、五金机电销售;商业、服务业投资等。

4. 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职位要求:具有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类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从业工作经历。

公司主要业务:石化高新技术项目及基础科技项目的风险投资和孵化开发、中试,产业化及相关服务;石油化工科技开发、推广、咨询;技术引进;高新材料研发与销售;科教文化产业投资、建设、技术开发;高新园区代建和管理。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协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业绩突出。

4.无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相关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情形。

(二)任职资格

1.参加工作年限满8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股级以上职务,或具有国有或规模以上企业任高管职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国有或规模以上企业任部门负责人(中层干部)5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7年5月31日)。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凡符合职位要求及报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列入泉州市泉港区委管理的现有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均可参加公开招聘。

四、报名及相关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21日18:00止。

2.报名办法:本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填写《泉州市泉港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报名表》(见附件),并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辩):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②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企业人员还应提供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企业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③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

应聘者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公开招聘专用邮箱,邮箱地址:qzzk@vip.163.com,报名材料不再退回。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由泉州市泉港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牵头,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发布资格审查结果。每个职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少于6人的,直接进入面试;少于3人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等方面内容。根据笔试分数高低,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6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

笔试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组织结构化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招聘方承担,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泉州市泉港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实际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5.研究确定。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岗位需求,经泉州市泉港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6.组织体检。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7.公示聘用。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待遇

1.总经理薪酬实行年薪制,并以上年度泉州市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基数实行动态调整。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泉州市泉港区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约31万元,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约28万元,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约27万元。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年度及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结束后或离任审计后一次性兑现。

2.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先试用6个月,试用期内领取基本年薪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齐基本年薪;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只发试用期间基本年薪。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3.被聘用人员统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4.被聘用人员如符合省、市、区出台的人才相关政策的可享受相关的政策待遇。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 qg.gov.cn)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及时掌握招聘动态。

应聘咨询联系电话:0595-87987553。

八、本公告由泉州市泉港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市泉港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报名表

泉州市泉港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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