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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政务信息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国资办[2009]8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05-06 09:34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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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出资企业,委机关各处(室、部):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我省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极为重要、极为关键的一年。为进一步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将《省政府国资委2009年政务信息工作要点》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并按要求完成下达任务。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省政府国资委2009年政务信息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海西应先行,国企走前头”要求,紧扣我委工作中心和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推动我委2009年政务信息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反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及时反映我省国资监管、国企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今年要紧紧围绕加快省属国有企业发展这一重点,突出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应对金融危机措施办法、企业风险防范、项目带动、品牌带动、节能减排、工作创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服务企业措施等内容。
    三、落实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闽国资办[2005]11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闽国资办[2006]8号),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整合重组企业报送的信息计入重组后的集团信息数),并按今年政务信息报送重点和国资委工作任务分解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上报信息审核把关,充分调动信息员积极性,真实、准确、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处室、企业重新确认信息员,并于1月15日前将信息员联系表送国资委办公室杨占城同志(电话:87668615,传真:87668669)。
    四、把握政务信息时效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原则上应在当天或第二天上报;重要文件、工作部署、调研情况等信息应在领导签发后立即报送。
    五、认真完成上级约稿和调研信息报送。高度重视约稿信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约稿任务。善于捕捉时机,挖掘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调研活动,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和深层次问题。
六、加强考评和激励。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息评分标准的通知》,重新修订评分标准,做好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统计、通报工作。政务信息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和年终工作考评,并进行评先表彰奖励。2009年将评选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若干,并对信息员按得分数给予一定的奖励。
    修订后的评分标准:(1)各处室、各单位完成规定报送数量,每月计10分,未完成的不计分。每月超1条增计1分。连续两个月未完成任务的处室、单位,要做出书面说明。(2)由《国资信息》(含专刊)或省政府国资委网站采用的,每条2分(不重复计算)。国务院国资委采用的信息每条3分。(3)由中办、国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按相关评分标准计分(具体标准将在近期国资信息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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