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1月21日,泉州市国资委出台《泉州市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以下简称《提示函》),旨在抓早抓小,加强和规范所出资企业做好存在风险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提示函》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管,明确泉州市国资委将对所出资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和问题提示范围、提示方式和整改要求,推动企业完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管控制度,强化内控体系有效执行,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提示函》的出台对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游离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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