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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资委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 不断完善监管体制

来源:泉州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11-26 08:53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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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国资委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全面梳理国资监管职责,调整优化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事前规范制度。围绕资本运营、工资总额管理、人事管理等国资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泉州市国资委近年来出台修订了所出资企业企管人员选任、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所出资企业资本运营能力指导意见等多项制度。如,出台《所出资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修订《所出资企业资产评估暂行规定》,通过公开遴选评估机构、引入专家评审、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等方式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符合市场规律。通过信息化与监管业务融合,泉州市国资委着力推进采购交易行为规范化透明化。今年5月上线全省首个国企电子采购平台,规范泉州市属国企大宗物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购买服务,至10月份已成交9.7亿元,为企业节约5910.44万元。为进一步提高交易效率,打造交易过程中的“最多跑一次”,持续推动市产权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今年以来成交项目853宗,成交总价34.97亿元。在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健全的同时,为进一步松绑放权,泉州市国资委出台并公布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确定权责事项35项,修订办事指南49项,对涉企审批(核)事项全部明确办理时限、所需材料、办理依据,进一步厘清理顺出资人与企业间的权责边界。  

  事中加强监控。泉州市国资委通过严控债务风险、提升企业财务分析水平、强化“阳光”监管、开展调研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强事中监控力度。加强所出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严格执行企业债务监测管理机制及债务风险处置预案,每季度对企业债务风险情况进行监测,今年以来对中度风险以上企业下发预警通知10份。同时,督促所出资企业健全完善财务分析机制,定期分析经营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按照会计分期定期报送财务分析报告,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数据的成果运用。通过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持续开展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应收账款管理、工资内外收入、产权交易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和调研。主动接受社会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今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124条,涵盖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资金信息、安全生产等方面。在不断完善事中监控机制的同时,泉州市国资委主动靠前服务企业,今年以来开展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在建项目、泉州城建集团片区开发建设和重大项目投资等调研工作97余次。  

  事后强化问责。泉州市国资委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发挥内审作用、挂钩业绩考核等方式,逐步织就完整的问责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先后出台《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程序(试行)》《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把内审工作作为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完善内控制度的重要抓手,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全年安排所出资企业内审项目68个。发挥业绩考核导向作用,出台《所出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规定》及配套文件,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将经营指标、工作任务、管理绩效等要素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设置奖励性加分和惩戒性扣分项目,实行更加科学合理、更有针对性的分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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