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21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据了解,今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当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适当倾斜。7月31日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将有220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所出资企业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所出资企业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41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82号 闽ICP备10202222号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68658
中文域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