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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纪检监察机关夯实“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校准擦亮监督“探头”

来源: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09 17:43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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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月,福建省直派驻机构共立案195件,处置问题线索725件,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33人次,向有关党组织、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5份……这是该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成绩单。

  今年以来,福建省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省纪委监委把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纳入委机关工作统一部署,并加强领导指导,推动派驻机构准确把握派驻监督政治责任和角色定位、功能定位,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下称《规则》),推进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

  发挥制度根本性作用,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

  “派驻机构要贯彻落实《规则》,严格执行报告工作、履职程序、审批权限、管理监督等规定,派出机关要定期听取报告、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加强指导联系和服务保障,共同推动派驻监督工作再出发、再提升。”7月19日,福建省纪委监委召开学习贯彻《规则》及上半年工作情况座谈会,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仰哲在会上对派驻工作提出要求。

  “截至目前,约谈37人次,政务立案1件,处分2人,发出监察建议1份……”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林国闪介绍。包括林国闪在内,驻省司法厅、驻省市场监管局等10位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结合上半年工作情况,谈学习贯彻《规则》的心得体会。

  《规则》是各级纪委监委领导指导派驻监督工作的基本依据。福建省纪委监委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综合评价,科学设计“派驻机构主要业务评价指标”“派驻机构履职情况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分别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每季度评价一次,省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厅、宣传部、案管室等部门进行年度评价,最后由委机关组织部汇总作出年度综合总评价,推动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政治监督作用。

  实践中,福建省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

  8月29日至9月2日,该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安排5个工作日时间,结合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视整改监督等工作,深入11个对口联系的派驻机构开展走访调研,及时掌握派驻工作动态,提出监督意见等。

  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是福建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的派驻机构之一。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该组紧盯重要权力抓监督,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发展专项监督检查,向厅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2条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网络安全产业统筹规划,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同时,各派驻机构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领导,定期向省纪委监委汇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如,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上半年主动向省纪委监委汇报重要问题线索4件次、谈话方案及安全预案2次,报告重要舆情1次。

  在福建省纪委监委推动下,派驻机构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程,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加强政治监督实施办法》,建立完善重要情况通报、日常监督会商、问题线索处置、问责工作协调、案后整改等七项工作机制;驻兴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制定《“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标准化流程》,规范“走读式”谈话备案报告报送时间、内容等全流程事项;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编写《审查调查工作模拟案卷》,细化工作流程、列出注意事项、拟制文书模板等。

  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靶向监督、精准发力

  “在这次监督调研中发现,你们单位对社会捐赠资金使用存在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要引起重视,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近日,龙岩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周荣发对综合监督的某群团组织“一把手”开展约谈提醒,及时反馈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对整改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牢牢抓住“人”这个关键要素,把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防止“一把手”违规决策、大搞“一言堂”。

  “我们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并果断纠正‘关键少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病拖成大病。”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赖土发介绍。

  在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推动建立的干部反向评价机制中,省财政厅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资金分配权的重要岗位干部是反向评价的重点对象,纪检监察组通过推动对干部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测评,从而实现精准“画像”、精确“亮剑”。

  派驻监督点多面广,要避免“撒胡椒面”的泛监督模式,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三重一大”事项基本涵盖了被监督单位的主要工作和工作的主要方面,聚焦“三重一大”事项,做到精准发力、靶向监督,能有力促进被监督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廉洁用权。

  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围绕“三重一大”事项靠前监督,建立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和会议纪要报备制度,要求驻在部门涉及重大资金、人事、工程项目等事项,在提交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和文件印发前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意见,同时要求厅属单位召开党委会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报驻厅纪检监察组备案。

  “我们通过查阅资料、专项检查、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共提出监督意见建议8条。”该组组长郝军说。

  今年4月,宁德市纪委监委出台2022年选题立项监督工作方案,推动派驻机构紧盯“三重一大”事项、重要节点、关键领域等开展监督,列明被监督单位具有行业性、系统性、关联性的风险点35项,要求派驻机构实行针对性、嵌入式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监督效能。

  “通过对问题清单逐项跟进排查、与市发改委党组共同研判整改情况、实地调研督查、走访谈话等,我们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实行嵌入式监督。截至目前,共梳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5个方面共49条。”宁德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结合涉粮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跟踪问效,推动立项监督取得阶段性成效。

  树立“一盘棋”工作思路,“组组”协作、“室组地”联动提升监督质效

  前不久,驻省自然资源厅、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组”协作开展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监督工作,以协作方式及时汇总梳理、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相关地区主责部门集中力量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组组’协作在化解部门职能交叉问题、完成重点监督任务上发挥了互通互助、高效联动的作用。”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林建伟介绍,在做好横向“组组”协作的同时,该组针对当前全省自然资源工作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同系统上下级间纵向“组组”协作机制,互通工作信息,在全系统实现“同题共答”。

  在安溪县,该县纪委监委把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6个联动片区,既可以在片区内“组组”协作,也可以在片区外“跨组”联合,实现力量整合、效应叠加,达到“1+1>2”的效果。在最近开展的一次地方专项债券项目监督检查中,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驻县政府办、驻县卫健局3个纪检监察组“组组”协作,原计划安排15天时间,实际只用了5天时间,就高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共推动解决问题13个,收集意见建议4条。

  “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归功于‘组组’协作模式。”安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曾惠彬表示,专项监督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单凭一个组甚至两个组的力量经常捉襟见肘,实行“组组”协作后,监督力度更大,监督效果也更明显。

  据了解,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思路,丰富监督方式,强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组组”协作等工作模式,加强力量统筹、工作衔接,协同开展监督执纪执法,推动解决有关系统和领域的突出问题。

  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运用“室组”联动监督机制,及时向对口联系的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报告工作进展,主动寻求帮助指导,加强双向良性互动,对安全生产专项监督中发现的责任落实、制度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对有关问题“见底清零”,同时,在日常监督中,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沟通情况等方式,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对被监督单位招标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提出监督意见,既彰显“派”的权威,又发挥“驻”的优势,大大提升监督质效。

  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南平市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查办了南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彭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中,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在政策适用、内部规定、财务分析等方面的优势,及时与“室”“地”沟通协商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信息,确保了案件的查办质效。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专业性很强,我们收集了全国80多个典型案例,走访了20余名有关专家,梳理了粮食种植、购销、储存等17项流程,99个廉政风险点,以及106项具体监督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督示意图,做到一目了然、精准监督。”南平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颜黎红介绍说。

  “派驻机构有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的优势。下一步,将不断探索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方法,通过联合联动监督,发挥好‘探头’作用,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切实把派驻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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